今天是第10个“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今天是第10个“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集资诈骗7.43亿元,两被告被判无期徒刑
王某某、孙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系列性案件由公安部指令以我市公安局为主侦地,以天津市为资产处置地,在全国发起集群战役。
在公安部经侦局、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市公安局协同各涉案省市公安机关,一举破获了以王某某、孙某为首,以高息引诱、利用私募基金的虚假形式,在全国15省(直辖市)的37个地市开办40家分公司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
警方查明,该案涉及全国8969名受害群众,集资诈骗数额高达7.43亿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抓获王某某、孙某(分别系天津亿泓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等犯罪嫌疑人67名,冻结、查封、扣押涉案资产估算价值约为2.58亿元。
2018年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孙某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从韩国引渡5名嫌犯,涉及1.4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5年7月10日,市公安局洛龙派出所对赵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经查,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赵某、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等6人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掌握的黑石环球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以年收益18%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的形式,共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1.4亿元人民币,未兑付资金9744万余元人民币。案发后,赵某等人陆续逃往韩国,并在韩国济州岛获得了永久居留身份。随后,办案单位层报公安部对上述人员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
2017年6月,公安部通过外交渠道就上述6名逃犯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起引渡请求,并提供了我市警方准备的扎实完备的证据。
2018年2月27日,韩方将姬某等5人抓获,并立即启动引渡审理程序。5月1日,韩国法院批准引渡。5月4日,5名逃犯被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押解回国,我市警方连夜将姬某等5人安全押解回洛。
据悉,此案是我国首次从韩国引渡涉嫌经济犯罪的逃犯,也是我国“猎狐行动”中一次性引渡逃犯最多的国际执法合作成功案例。
虚开增值税发票,两人获刑
2017年4月13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办理洛阳冠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发现翟某某系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介绍人。2017年10月11日,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翟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立案侦查。
警方侦查查明,2015年6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通过中间人翟某某介绍,采用虚构交易、支付开票费等手段,向安阳益合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昊之创商贸有限公司该两家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27份,共计金额2382155.14元,税额404966.36元,价税合计2787121.5元。
2018年3月6日,犯罪嫌疑人翟某某主动到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介绍张某某从安阳益合商贸有限公司虚开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河南昊之创商贸有限公司虚开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张某某到案后,供认了2015年6月至10月从安阳益合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昊之创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涧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涧西区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王浩 姚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