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17日,市纪委下发通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强调要遏制不正之风回潮复燃,确保廉洁过节。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17日,市纪委下发通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强调要遏制不正之风回潮复燃,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不能让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卷土重来,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杜绝换届期间借过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公款接待和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学习培训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等。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放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紧盯中秋节、国庆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做好监督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组成检查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薛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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