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入选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近期全省法院审结的10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老赖”吴某获刑两年。近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入选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近期全省法院审结的10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王某与吴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4年9月判决被告吴某退还王某315万元。吴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某在法定履行期内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汝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于2015年1月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吴某履行义务。
在法院判决下达后至案发前,吴某个人及其管理使用的家属张某的银行账户多次发生大量现金交易,金额有250余万元,但吴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016年12月,吴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逮捕。
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自己及其管理使用的张某银行账号中发生多次大额现金交易,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17年6月30日,汝阳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吴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去年年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全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先后开展了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失信联合惩戒暨曝光“老赖”集中宣传月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活动,持续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凡涉拒执犯罪情形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0000多起,办理拒执罪案件91件,100名“老赖”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我市还有2起案例入选了此次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近期全省法院审结的10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张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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