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坤宇矿业有限公司,1.五龙选厂污泥废水排放至洛宁县底张乡五龙沟外坪水库,污染水源;2.尚宫选厂的污泥废水排放至西山底乡虎沟土门坡水库,污染水源。3.洛宁县底张乡吉家洼金矿,选厂泥浆排到索沟,用氰化钠进行氰化。
十、洛阳市高新区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74
反映情况:1.洛阳市高新区孙旗屯乡引驾沟村一组有一酱菜厂,离民房一墙之隔,到夏季臭味难闻,该厂在院中挖了几个大土坑腌菜,用塑料布防渗漏,取菜后塑料布全烂完,卤水直接渗入地下,另该厂经常用泵向外偷排卤水。2.洛阳市洛浦公园及河道内大量违法建筑破坏生态环境。王城大桥西河北岸半岛明珠酒店、洛阳桥西河南岸群安医养院、洛阳桥东河北岸及西苑桥西河北岸均建有大型会所。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被投诉的酱菜厂位于高新区孙旗屯乡引驾沟村一组,企业租用引驾沟村一处住宅腌制酱菜。该酱菜厂于2015年2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属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是酱菜加工(小作坊)。现场发现,该院内约有12个水泥硬化的池子里有已经腌制好的酱菜,约10万公斤。院子中间有两个大坑,一个坑里有正在腌制的酱菜,一个没有使用。现场能闻到酱菜的味道,并非臭味难闻。腌制酱菜的坑垫有四层防渗布,防渗布并无破损,未发现有卤水渗漏地下的情况。腌制酱菜的卤水属重复利用,半年更换一次,更换时使用吸污泵车将卤水抽走,排入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有卤水偷排的迹象。
经市水务部门核查,所述范围内建设水利博物馆(展示馆)、牡丹书画院、河洛戏园、医养院、茶苑均符合市政规划,水利博物馆(展示馆)、牡丹书画院、河洛戏园三家污水已引入市政污水管网,医养院通过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污水达标后排入洛河,茶苑未投入使用。经核查,存在五处橡胶坝管理房,但未发现有大型会所。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高新区管委会责令孙旗屯乡立即安排人员对该院内露天土坑进行了填埋,院内环境进行了彻底清扫。此整改工作已于7月6日完成。对12个腌菜池进行封闭,减少气味外溢;委托检测单位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和引驾沟村一组居民地下饮用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市水务局将加强对五处橡胶坝管理房的管理,确保不发生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
十一、洛阳市偃师市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21
反映情况:陶化店水库是洛阳市偃师市境内最大一座水库。国家财政拨款近6000万元对陶化店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2016年完工后,不知为什么,迟迟不验收、迟迟不放水,致使水库干涸两年多、原有的波光粼粼、鱼翔浅底的美景荡然无存,周边农田灌溉受到很大限制,河床大面积被老百姓无序垦荒开采,周边林、地、草生态建设受到极大影响。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调查,2016年陶花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由于天气干旱少雨,难以形成有效径流,没有进库水量,无法蓄水,导致水库水位连年下降,周边机井水位也有一定下降,对农田灌溉有一定影响;在库区南部滩地上有垦荒种植现象,对周边林、地、草生态环境没有影响。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陶花店水库管理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降雨情况和上游沟道内的汇水情况,做好水库进水蓄水准备,确保水库早日发挥工程效益;做好库区的巡查工作,如发现破坏库区生态环境的违法现象,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十二、洛阳市新安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43
X410000201807020046 X410000201807020040
X410000201807020045
反映情况: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开始前夕,中共中央发出通知,省委、省政府、省环保厅等部门也发出了禁止“一刀切”的通知,但是新安县的领导干部仍采取“一刀切”。2000年至今,我们在小浪底库区经营水上餐厅业务,没有任何部门对我们的经营产生的污染问题提出疑问。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即将到洛阳实地督察时,6月8日,石寺镇政府在镇长带领下,要求我们立即停止营业,不管我们的生计问题,强行将船只脱离水面,使我价值180万元的资产报废。上次写信给你们,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举报,这个案件又交给了被举报人,被举报人对我们进行恐吓,每次去找他们都是说再来把你拘留了。把我们叫到政府说我们违法了,要派出所和环保局成立专案组联合执法,按照每日2万元的最高标准进行连续处罚。已经将我们的经营设备破坏了,现在要求我们出钱治理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该水上餐厅办理有营业执照,但无其他相关手续,属非法经营。餐厅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环保治污设施,船上未安装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所以新安县所采取的措施,不存在“一刀切”的问题。2017年8月,为保证防汛和防溺水安全及库区水体不受污染,石寺镇政府要求该水上餐厅停止经营并限期撤离库区,餐厅经营者王某某也曾向镇政府写出《承诺书》,承诺5日内将船只撤离库区。后经镇、村多次催促,其始终不愿撤离。2018年6月7日,县政府对拟定的畛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实施综合整治,石寺镇组织有关部门及经营者召开环境污染防治协调会,对其水上餐厅进行劝离。6月9日,王某某主动将水上餐厅拖离现场并写出主动撤离的情况说明。接到转办件后,新安县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石寺镇政府按程序办理上级交办件,在办理过程中,向举报人宣讲相关法律并非恐吓。县环保局既没有和石寺镇派出所成立专案组,也没有对其进行处罚,更没有按照每日2万元的最高标准进行连续处罚及要求其治理污染之说。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和具体措施,确保上级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新安县政府责令石寺镇政府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化解,积极引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十三、洛阳市嵩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62
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田湖镇高屯村纸坊自然村七组、八组、九组、十组村民,现举报4家非法化工、染料厂长期排放废水、废气污染我村地下水、空气问题。4家化工、染料厂位于田湖镇伊河东高屯行政村白涧沟中。纵深分布于沟内15公里范围内,过陆浑干渠涵洞一大一小2家,另外2家于沟内深处非常隐蔽。这些厂子采取游击式生产,政府抓得紧了便停止生产,风头过了每天24小时不停开足马力生产,废水、废气没有任何环保措施直接排向地下、空中。群众近几年多有举报,县里相关部门也多次采取措施,但只是雷声大雨点小,环境污染依旧。村里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从井里打的水是带红颜色的。厂子生产时臭气难闻,村民的生存环境极其恶劣。这几家厂子的老板在我们村势力强大,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后老板们很快就知道是谁举报,然后再被老板们摆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田湖镇高屯村白涧沟内无村民居住,白涧沟内确实有4家化工染料厂。洛阳华苏染料有限公司有环保手续,安监手续正在办理,苏某、王某和刘某等的3家化工染料厂设施拆除不彻底。对高屯村“两委”及高屯村纸坊村七组、八组、九组、十组村民进行了走访,没有村民反映井水呈红色及有难闻刺激性气味,没有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后被老板们摆平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县安监局督促洛阳华苏染料有限公司落实停产措施,由县科工委、环保局、田湖镇负责督促苏某、王某、刘某的3家化工染料厂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于2018年7月15日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组织相关人员强制拆除。嵩县疾控中心对高屯村水源地、十组付保娃家、卢刚家地下水进行监测,氰化物、色度等8项指标均正常。为确保该区域内不出现非法化工染料厂,田湖镇政府落实好属地监管职责,县科工委、环保、国土、工商、安监、公安等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止企业被取缔后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形成合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露头就打”原则和“两断三清”的标准,发现一起取缔清理一起,确保不发生非法化工染料厂等的违法行为。
十四、洛阳市伊川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78
反映情况:洛阳市伊川县半坡镇李村社区千果沟村民组旁边有条山泉水水渠,流经几公里后,最后汇入刘窑水库。2016年村西边的候沟社区因水井出现问题,就用三根胶管把水渠截断,把水截留到他们社区蓄水池。但是这样我们的水渠就干了,原有的鱼虾成群,绿树成荫,现在够干涸了,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后来村民代表与候沟社区协商,等候沟社区水井打好后就不再截留,但是两年过去了,镇政府及相关领导不管不问。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庙沟山泉因水流量过小,大部分河段十多年前已断流,侯沟村截流山泉水用于村民饮用水,沿河生态并未遭到人为破坏,即使侯沟村不再截流,庙沟山泉水也会渗入地下,自然断流。因此,庙沟山泉断流主要是自然因素,与侯沟村饮用水截流并无因果关系。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将持续关注农村群众饮水和地表水体保护问题,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地表水综合治理工程,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同时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十五、洛阳市水务局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93
反映情况:洛阳市区中心—洛河—西苑桥与王城桥之间的彩虹岛,近几年来已全部开成菜地,导致岛上很多树已死亡(不人为毁坏,仅高出水面约1米的岛上的树木不会死),树下曾茂密的自生草、灌木荡然无存。该岛是为鸟类建的栖息地。洛阳电视台曾对这种破坏公共资源,破坏环境,持续多年的行为进行报道,但电视台报道后,岛上状况依旧。该河段下游不远有一同样性质的岛未遭破坏,树木茂盛,各种鸟在树上和草丛中栖息,从密度看,仅体型较大的白鸟就有数百只常在岛上栖息。望有关部门对侵占公共资源,破坏环境,毁坏树木的行为给以查处,恢复岛上原生态。另外,在同河段不知是什么单位侵占河道修建了若干建筑物,用于开饭店、建停车场等。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岛实际是位于洛河上阳宫水面南岸、西苑桥下游约1公里的彩云岛。该岛系2004年堆筑,当时在岛周围种植了部分柳树,岛上杂草、灌木系自然生长,该岛平时在上阳宫水面蓄水时,周边被水面包围,为不对外开放的小岛。近年,彩云岛个别树木由于受虫蛀影响,造成枯死。由于该岛距离岸边不到20米,当水位低时,个别市民蹚水上岛,在岛上有少量种菜、种农作物的情况。针对侵占河道修建了若干建筑物问题,在上述范围内建设水利博物馆(展示馆)、牡丹书画院、河洛戏园、医养院、茶苑均符合市政规划,水利博物馆(展示馆)、牡丹书画院、河洛戏园三家污水已引入市政污水管网,医养院通过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洛河,茶苑未投入使用。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水务局河渠管理部门已于7月5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岛上种植的农作物进行了全部清除。对清除过的地块进行播撒草籽、恢复绿色地貌。针对个别死树,待天气变凉适合种植时进行补栽。管理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管理措施。在岛周边悬挂宣传横幅,组织人员对市民进行宣传,爱护生态环境。要求管理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居民私自上岛种植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市水务局将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
十六、洛阳市伊滨区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169
反映情况: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草店村自2013年至今,王某迎合本村前几任个别干部,非法签订合同,开办沙场,购进大型先进挖沙机械,任意破坏生态环境,采沙卖钱:1.王元元十年来,开办沙场,动用先进机械,雇佣民工,暴利挣钱,毁地1000多亩(其中包括生产路、树木、电线及机井配套设施等),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2.只为挣钱,不顾人民生命安危。把河床深挖3—5米左右,距河堤特近,一有洪水,河堤塌陷,危堤决口,给沿岸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灭顶之灾。3.政府已三令五申关停沙场,村“三委”多次劝告,仍继续挖沙不停。并往堤内大量盘沙,压坏庄稼。王元元不顾损坏群众的切身利益,殴打劝阻群众。4.大型车辆超载拉沙不停,从草店村至快速通道3公里的乡村公路严重受损。直接影响干群出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5.多少年来,草店村账目不清,沙场收入去向不明,请查明真相,严惩贪污腐败,给全村干群一个满意答复。
调查核实情况:被举报的砂石场为洛阳瑞美实业有限公司(瑞美砂石场),该砂石场自2012年6月开始与庞村镇草店村签订砂场承包合同,每年到洛阳市水务局砂石管理处办理采砂许可证,最后一次的采砂许可证为豫洛砂许市〔2017〕第002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批准其在伊河河道内采砂,采砂深度3米。该砂石场采砂地点距伊河河堤约300米,租用河堤内30亩土地堆放砂石料,不存在违规采砂、毁坏大量土地、危及河堤安全等问题。自2009年以来,庞村镇实行“村账镇管”,草店村每月月初均按期到庞村镇三资中心报账,并将草店村党务政务财务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不存在账目不清问题。2016年,经草店村“三委”会议研究并与该砂石场商定,由瑞美砂石场出资对长约1.2公里的草店村出村道路进行了重修,目前该道路路况良好。2018年以来,伊滨区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力量对该砂石场依法予以取缔。该砂石场设备和采砂、运砂船只已拆除完毕,在清运砂石堆料过程中,有部分群众进行阻拦,未发生殴打群众现象。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按照洛阳市和伊滨区砂石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正在对瑞美砂石场进行取缔拆除,砂石场设备和采砂、运砂船只已拆除完毕,完成土地平整20亩,剩余10亩正在平整。
十七、洛阳市伊滨区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11
反映情况: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伊滨区一家办公家具企业,听说最近伊滨区在查办环评的事情。我想了解一下,我高新区和涧西区的伙计们的厂办环评才1万到2万,为什么我办环评花了2万到3万,我有个亲戚家都是做环评的想让他们做,他们却不来,说他们做,过不了,而伊滨区就这几家环评单位在做环评,是不是伊滨区环保局有什么限制不让他们进来。
调查核实情况:目前,环评编制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环评单位根据项目规模、行业类别、调查编写难易程度等方面因素与企业协商确定收费价格。经了解,高新区、涧西区办理的环评以机加工项目为主,伊滨区办理的环评以钢制办公家具项目为主,相对机加工项目,钢制办公家具项目工艺复杂,编写难度大,编制价格略高属正常市场行为。伊滨区环保局自2016年8月开始开展环评报告表审批业务。近三年来在伊滨区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单位有29家,编制环评报告(现状评估报告)500多个,且大部分环评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另有少量环评报告等待专家评审。经调查,伊滨区环保局未设定环评门槛,没有限制任何环评单位在伊滨区开展环评业务,企业均可面向市场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开展业务。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滨区环保局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欢迎所有具备资质的环评单位在伊滨区开展业务;组织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工作流程,切实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八、洛阳市偃师市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34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岳滩镇后马郡村三、四村民组的正后面有两个养殖场,常年粪便乱排,垃圾乱倒,臭气冲天,苍蝇乱飞,臭水已成臭水塘渗入地下,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已多次向镇环保部门反映,没有解决。(有视频影像资料)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高新奎养殖场有猪舍6间,存栏生猪40头,建有一个约16立方的沉淀池,加盖密闭不规范;现场没有发现堆积的粪污,不存在粪便乱排,但有一定气味。王松安养殖场有猪舍5间,存栏生猪45头,王松安养殖场距离最近住户约200米,未建环保设施,粪污堆放在墙外,气味较大。高新奎养殖场和王松安养殖场为小型养殖场,不属于规模养殖场。经查投诉记录,偃师市畜牧局、偃师市环保局和岳滩镇人民政府没有接到群众对后马郡村高新奎养殖场和王松安养殖场的投诉。后马郡村处于低洼地带,由于历史原因多年形成一雨水坑,主要是收集村庄雨水、发挥排涝的作用,距两家养殖场约25米和60米,养殖场粪液未排入雨水坑。雨水坑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坑里,雨水坑浑浊、水质发臭现象存在。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高新奎养殖场和王松安养殖场存栏的生猪现已清空,两家养殖场猪舍已拆除到位,建筑垃圾已清理,场地已平整。偃师市政府责令岳滩镇政府对雨水坑进行提升改造,清理四周环境,抽干雨水坑积水,清淤,对雨水坑进行护砌、绿化,建立雨水泵站系统,定期排水,计划7月31日前完成提升改造任务。
注: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时,举报内容为省协调组交办内容原文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