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凌晨3时许,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我市警方成功押解回洛。这是我国首次从韩国引渡涉嫌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也是“猎狐行动”一次性引渡人数最多的国际执法合作成功案例。
5月5日凌晨3时许,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我市警方成功押解回洛。这是我国首次从韩国引渡涉嫌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也是“猎狐行动”一次性引渡人数最多的国际执法合作成功案例。
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赵某(仍在逃)、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等人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以年收益18%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向不特定公众387人非法吸收资金1.4亿元人民币,未兑付资金9744万余元人民币。
案发后,赵某等人出逃。2015年7月,我市公安部门对赵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2016年12月,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赵某、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批准逮捕。
为尽快将赵某等人抓获归案,我市警方组成追逃专班,确定追逃工作方案。经侦查,赵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陆续逃往韩国,并在济州岛获得了永久居留身份。我市警方立即上报信息,向公安部申请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
2017年6月,公安部通过外交渠道就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起引渡请求,并提供了我市警方准备的扎实完备的证据。今年2月27日,韩国警方将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5人抓获,并随后启动引渡审理程序。5月1日,韩法院批准将姬某等5人引渡回中国。5月3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迅速组成工作组赴韩。
5月4日,赴韩工作组将5名逃犯押解回国,我市警方连夜将姬某等5人安全押解回洛。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姬某等5人从韩国被成功引渡回国,体现了中韩执法部门共同打击犯罪的坚决态度,再次表明中国公安机关与世界各国执法机关的合作日益紧密。(洛阳晚报记者 智慧)
名词解释
“猎狐行动”
“猎狐行动”是开展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代号。近年来,个别不法分子靠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犯罪活动。为了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树立方便群众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公安部决定开展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猎狐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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