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阳县一位副县长来到县纪委,将填写好的一份《宜阳县纪委监督县委工作领导干部申报表》郑重地交到了党风政风监督室。这是该县探索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一项举措。
日前,宜阳县一位副县长来到县纪委,将填写好的一份《宜阳县纪委监督县委工作领导干部申报表》郑重地交到了党风政风监督室。这是该县探索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一项举措。
同级监督,简单讲就是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但从体制上来看,纪委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纪委对同级党委开展监督容易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宜阳县拿出了一套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办法。
今年9月,宜阳县委印发《县纪委加强对县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县纪委对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其他副县级以上在职在岗领导干部(含非党)进行监督,并通过申报承诺、民主评议、函告提醒三招,让同级监督真正“硬起来”。
宜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办法》规定,上述被监督人员必须对照纪律要求,每年填写《宜阳县纪委监督县委工作领导干部申报表》。
记者在这份申报表上看到,被监督人要申报的内容包括是否遵守“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12项内容。领导干部须本人亲笔填写,并承诺所填写内容属实,愿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违诺自愿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填写的内容是否真正属实,纪委还将依据干部管理权限逐一进行排查核实。”该负责人表示,排查核实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线索,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行处置上报。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推进同级监督中,民主评议也很重要。”在宜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袁金怀看来,要让同级监督真正“硬起来”,就应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是一个重要抓手。
据介绍,被监督人每年至少要接受一次民主评议。按照《办法》的规定,该县将从县纪委委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处级领导干部分管和联系单位班子成员中选取30人至50人组成评议组进行集中评议,目的就是让被监督人的承诺内容在阳光下晒一晒,让群众打打分。
那么,如何运用评议结果?第三招“函告提醒”对此进行了明确。
按照要求,民主评议后,县纪委将汇总整理有关民主评议情况,提交县纪委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后报县委主要领导。同时,结合上级容错免责机制等相关规定,对在自查申报中有“偶尔存在、存在”、民主评议中有“中、差”情形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收到反映县处级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需要县委提醒的,县委将发出廉政提醒函,并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因同一事项连续两次受到提醒的,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连续受到三次及三次以上提醒,以及其他方面受理的问题线索具体的,由县纪委提请市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进行核查、问责,确保凡申报必承诺、有情况必提醒、凡提醒必报告。
目前,宜阳县纪委已收取干部申报表51份,并将于本月开展首次民主评议活动。同时,该县16个乡镇和50个县直单位也参照实施了这个办法。
“过去常讲,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同级监督太软,如今真正感到高压线就在头顶、红线就在脚下、监督就在身边。”宜阳县一位副县级干部深有感触地说。(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王晨 赵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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