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无论是“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谆谆告诫,还是“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的要求重申,都充分反映了党中央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恒心。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无论是“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谆谆告诫,还是“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的要求重申,都充分反映了党中央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恒心。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号工程”来抓,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取得了新成效。
专项检查让“四风”问题无路可逃
去年3月,市纪委印发通知,明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共分6大项22条,其中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为“一号工程”。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专项检查,是整治“四风”的强有力措施,这样的专项检查在我市可以用“大规模”“无死角”“高频次”来表述。
去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除日常监督检查外,还开展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遏制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刘同聚告诉记者,其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233个检查组,采取市、县、乡三级联动方式,对酒店及住宅小区内的隐蔽场所开展蹲点式、拉网式排查暗访,共开展暗访2000余次,排查相关车辆1090辆,确立违规吃喝线索53个,处理24人。
“抓住重要节点,就像钉上了一枚枚牢靠的‘钉子’,让‘四风’问题无路可逃。”刘同聚说,去年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市先后组成节点检查组311个,累计对1907个敏感场所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227个,查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2人。
正是这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严格,已成整治“四风”的关键词
去年2月25日,孟津县平乐镇某村党总支书记袁某在家中摆席祝寿,镇党委书记李某、副书记兰某前往祝贺。经调查,袁某事前未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备案个人情况,且在举办寿宴时有收受礼品等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最后,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操办寿宴的袁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且违规参加寿宴的镇党委书记李某、副书记兰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镇纪委书记郭某诫勉谈话。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市纪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2起,处理375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18人;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58起,处理62人;查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16起,处理33人。
严格,已经成为整治“四风”的关键词。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查快处、严防反弹。其间,重点查处了党的十八大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同时,坚持“一案双究”,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这既是严管,更是厚爱。广大党员干部也由衷地表示,市纪委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是让党员领导干部远离腐败的“温床”,从而守住守好纪律的底线。
去年12月30日,《洛阳日报》刊发了市纪委重申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通知消息。这个通知明确指出“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与此同时,该期报纸还刊登了汝阳县城关镇政府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津贴补贴问题;洛宁县下峪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林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历史教研员赵跃青违规操办入学宴问题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类似这样的通报,在我市已成常态。去年以来,全市共印发通报98期,通报典型问题196个。其中,市纪委共印发通报8期,通报典型问题28个,全部为点名道姓通报。
去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坚持月通报、季分析制度,节假日前必对一些易发“节日病”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同时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平台,实现通报曝光多样化、常态化,特别是对典型案件及时、迅速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以“零容忍”态度遏制“微腐败”
2012年至2016年,新安县正村镇北岳村党支部原委员兼会计王文化利用职务之便,在收取群众社保款过程中,截留群众上缴的社保资金4200元据为己有。2015年10月,王文化在没有入户实地调查、不经会议研究、没有和正村镇危房改造办沟通的情况下,私自增加危房改造户,导致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9户群众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4.5万元。2016年8月,王文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基层群众对于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较其他社会群体偏低,但同时基层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期望值很高。”市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韩苏州说,“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遏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去年年初,我市印发《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之后,市纪委再次印发补充通知,明确了治理对象延伸至村民小组负责人,同时增加5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内容。
去年8月31日至9月30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巡察办、市人民检察院、市扶贫办等15家职能部门参与配合,在全市深入开展了扶贫领域和脱贫攻坚战中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先后排查出相关问题110个。
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微腐败”案件582件,处理乡科级干部46人、村干部29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29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组织处理67人,解决基层突出问题193个。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市纪委负责人说,数字的背后,彰显的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的态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为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陈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