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系统缴纳的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本月起正式执行。该费用将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记者昨日从市环卫部门获悉,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系统缴纳的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本月起正式执行。该费用将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中心主任王建成介绍,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该费用的征收管理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同时,生活垃圾处理费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将接受审计、价格、财政、承办单位纪检监察等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目前,我市每年产生生活垃圾45万吨,约合92.2万立方米,按照1厘米的厚度进行堆积的话,相当于12915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而且,随着我市新型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城市框架在加大、城市人口快速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也在逐年递增。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国际通行法则,也是我们国家的政策,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将有效促使污染者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垃圾生产者不断增强环保意识。
王建成表示,按照我市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实际上就是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收集后转运到垃圾处理场,最终进行焚烧和无害化处置过程所发生费用的补充。(洛阳日报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张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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