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中共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9月29日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中共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聚焦主业、突出重点,注重创新、深化“三转”,持续正风肃纪、惩贪治腐,“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洛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大会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大会指出,经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直面新挑战,始终保持“四个足够自信”,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大会同意工作报告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践行纪在法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协调推进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优化政治生态,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圆满完成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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