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4时许,金谷派出所民警致电晚报记者:一名的哥上交一位乘客落在车上的皮包,里面有现金和一张租房合同,我们通过那张租房合同找到了失主。
昨日14时许,金谷派出所民警致电晚报记者:一名的哥上交一位乘客落在车上的皮包,里面有现金和一张租房合同,我们通过那张租房合同找到了失主。
此事还得从13日说起。当日23时许,的哥马先生赶到金谷派出所报案,称有一位乘客将一个黑色皮包落在了他的车上,民警清点皮包里的物品发现,包里装着一张租房合同和一个钱包,钱包里有3660元现金、身份证和数张银行卡。
“身份证显示失主是一名姓韩的女子,我们先对韩女士的个人信息进行查询,但因她是外地人,只查到她在洛阳的暂住地。”民警说,他们赶到韩女士的暂住地才得知,对方已经搬走了。
昨日,民警等了一上午,也没接到失主的报警电话,于是仔细查看包内物品,发现那张租房合同上的乙方正是韩女士。他们立即出发,前往租房合同上提到的地址。
“我们赶到地方后碰见了之前来报案的的哥马先生,原来他也赶来找失主,由于韩女士家里没人,他只好在楼下等候。”民警说,他们和马先生一起等,最终见到了补办身份证归来的韩女士,然后将包还给她。(洛阳晚报记者 刘嘉仪 张喜逢 特约通讯员 李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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