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洛阳社区
简体 繁体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浦公园河堤上的违法建筑将在半年内拆除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6.05.06 09:00

 

  核心提示

  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昨天,我市今年首场《百姓问政》便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市城乡规划局。

  从上午10时至11时30分,在90分钟的直播过程中,问政嘉宾和市民围绕“城市规划当科学”的主题,分别就体育场馆的拆迁重建、商住楼房的规划审批、公园内商业建筑合不合法,以及商家私自更改规划等问题,向市城乡规划局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问。

  1 拆掉4年的门球场何时重建?

  问题:在我市西工体育场附近原来有几个门球场,后来为给新修的滨河北路“让路”,被拆除了。按照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相关规定,这几个门球场应当择地予以重建。然而如今4年过去了,这些门球场仍难见踪影。对此,市城乡规划局曾经出台过一份重建的规划意见,但为何没有落实?

  姚军回应:这几个门球场,在西工区东、西下池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经予以落实。节目结束后,我们将和市体育局、西工区政府进行协商,争取尽快重建。

  刘德胜补充:具体啥时能够重建,建几个,多大面积,我们将在协商后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

  2 居民采光权被侵犯如何维权?

  问题:吉利区冶戍小区居民反映,他们入住该小区6年后,其所住楼房前面突然又矗立起几幢高楼,遮挡住了他们家的阳光。经实地测量,这几幢后建高楼和他们所住楼房的距离不足20米,低于我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最低标准。另外,这几幢高楼属于未批先建,曾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61万元的罚款。2013年,开发商在交纳罚款后,拿到了吉利区规划局补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然而,居民已被侵犯的采光权该如何保护?

  崔玲回应:居民的采光权不容任何单位、任何人侵犯。我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之一规定,居民居所在大寒日的日照时间不能少于2个小时。吉利区规划局在补发有关证件前,如果未进行有关日照分析,补发证照的行为是不妥当的。这个小区居民的采光权如果能证实确被侵犯了,居民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3 洛浦公园河堤上的商业性建筑经过审批了吗?

  问题:洛浦公园是我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也是市民休闲健身的场所,但现在,在洛浦公园河堤上甚至河堤内,出现了一些和公园公益性质不太和谐的商业性建筑,如河洛戏园、亚龙湾和其他房地产项目、餐饮经营场所等。有的还沿河堤绵延几公里,且建有围墙,俨然把公共资源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领地。这些商业性建筑经过市规划部门的审批了吗?

  许红露、刘德胜回应:2011年和2012年,为提升改造,有关部门对洛浦公园进行了亮化,并增加了一些像喝茶、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建筑体量过大、偏离公益性质等问题。去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卫星遥感技术,也发现了我市洛浦公园内有将公共绿地改作他用的现象,并将此列入全国督办案件。最近,我市已初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处理了4名县级干部和8名科级干部。

  对洛浦公园内的违法建筑,我们下一步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让其回归公益,二是拆除。其中,河堤上的违法建筑一律将在半年内拆除。目前,亚龙湾的局部设施已开始拆除。

  4 擅自改变规划,没人能制止?

  问题:瀍河回族区“居业美丽家二期”项目按照规划,是纯多层住宅小区,然而在建设过程中,该项目开发商却擅自更改规划,要把规划的6层楼房盖成30多层的高层建筑,这使先期入住的业主们感到非常不满(影响居民采光)。该小区居民多次向市规划局反映,但两幢高层建筑仍在一天天“长高”。

  许红露回应:该项目在建的两幢高层不在之前审批过的范围内,是违法建筑。对此,我们已多次向开发商下发过停工通知,但开发商以在建楼房是拆迁安置房为由,拒不停工。现在,根据规划法有关规定,我们已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并转请瀍河回族区政府协调处理此事。

  对这件事,我们前期不够重视,让违法建筑一天天“长高”了,我们有责任。接下来,我们将和瀍河回族区政府一起,按程序对之进行相应处理。

  本场精彩语录

  刘德胜:我相信民众的力量大于一切,他们是法律最好的维护者。在这个问题上(指在洛浦公园建违法建筑),我们有些部门没有站在人民利益上,或者没有完全站在人民利益上,是非常令人痛心的。(洛阳晚报记者 韩铁栓)

[ 责任编辑:史戎戎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他为啥不能通过运动降血压?
他为啥不能通过运动降血压?
  • ·“我有焦虑情绪?弄错了吧!”
  • ·天天运动 低密度脂蛋白不降反升?
  • ·36岁的她,突然剧烈腹痛
  • 城市阳台暖意浓 洛城蝶变日日新
    城市阳台暖意浓 洛城蝶变日日新
  • ·朱延振:痴迷三十余年 耕耘盆中乐土
  • ·邻近小城访三苏,羊肉饸饹香久留
  •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  
    新闻排行
  • 惠及居民近3万户!洛阳今年已改造...
  • 搪瓷盆草莓蛋糕走红 怀旧何以成为...
  • 孟津黄河湿地冬景如画【高清图】
  • 2024年拟认定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 洛阳着力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洛...
  • 全省首家高纯气瓶装备检验站在洛揭牌
  • 老城区:催花牡丹迎来销售旺季
  • 洛阳北易:科技创新推新品 开拓市...
  • 双椒融合产业园:建全产业链 打造...
  • 老城区:催花牡丹迎来销售旺季
  • 百姓呼声
    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内有人种菜?
    禁止共享电单车在市区或主要道路通行?
    精彩图片
    新安县磁涧镇:丹...
    郭蓉怡:青春接力 ...
    中科信息产业园(...
    于延明:豆香四溢 ...
    精彩热帖

    桥上风景

    冬日里的随拍

    龙门石窟印象

    省工疗养老院景观
    /桂花飘香的季节
    /迷恋嵩山
    /游上清宫有感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