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业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是集机械、电子、控制、计算机、传感器、人工智能等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衡量工业化和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推进我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以工业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是集机械、电子、控制、计算机、传感器、人工智能等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衡量工业化和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推进我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通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我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机器人专用薄壁轴承、18500吨油压机、全数字智能化六辊宽幅铝带冷轧机、智能化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大功率动力换档拖拉机等一批长期受制于国外的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及智能装备在我市率先研发成功。在自动化控制、光机电一体化综合设计、视觉系统设计等领域,涌现出中信重工、一拖集团、中重自动化、轴研科技等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2012年,全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同比增长30%,高出全市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速13个百分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在绿色制造、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促进作用,以加快我市装备制造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壮大规模、产业升级为目标,加快突破我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大力开展示范应用推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主体的积极性,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以市场引领产业发展,以市场需求带动系统集成,以集成应用带动关键零部件研制,以关键零部件促进产业集聚。将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培育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提升洛阳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市场导向与政策推动相结合;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相结合;技术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招商引资与本地培优相结合。
(三)发展目标。2014—2016年,全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保持在30%以上。到2016年末,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800亿元,在装备制造业销售额中所占比重超过30%;在全市重点工业领域实现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规模化应用,现有装备生产线智能化率超过30%,制造业生产线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产值超100亿元企业2家,超50亿元企业2家,超10亿元企业10家,超亿元企业50家。把伊滨产业集聚区、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产业链完整、集聚效应明显、竞争优势突出的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专业园区。打造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发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
三、发展重点
(一)工业机器人及关键部件
1.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依托中汽昌兴机电、沃德福、中冶重工、德平机械、新思路电气、泰斯特、圣瑞机电等企业,集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焊接、喷涂、码垛、装配、检测等机器人及柔性装配检测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
2.机器人精密减速器。依托轴研科技、沃德福等企业,通过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加快突破精密减速器设计加工技术、齿轮及传动装置设计加工技术、齿轮加工工艺及专用设备设计制造等技术瓶颈,推进精密减速器的产业化,降低工业机器人本体制造成本,提升工业机器人成本竞争力。
3.控制系统。依托香港科技大学先进的运动控制技术,深化与深圳固高科技公司的合作,解决软硬件及功能模块的标准化、模块化与可换性问题,形成机器人控制系统设计加工能力。
(二)智能装备及关键部件
1.智能装备。依托中信重工、中冶重工、中色科技、双瑞科技、金诺机械等企业,以自动控制、信息传输和处理、远程监测、故障预警等物联网技术和智能技术,创新发展新一代矿山、冶金、建材、新材料制备、节能环保成套装备;依托一拖集团、国机重工、中收机械、南车洛阳机车公司、中集凌宇等企业,以机电液一体化、自动检测、远程监控、GPS导航等智能技术,发展智能化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养路机械、特种运输车辆等产品,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2.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依托中重自动化、新思路电气、源创电气、智超机电等企业,加强与中科院北京自动化研究所、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哈工大、西安交大等研发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培育和引进一批智能产品设计、智能器件生产、软件开发、工业控制、嵌入式软件、传感器、变频器、物联网应用、芯片应用设计等一系列与自动化控制应用、生产、服务相关的企业,形成智能装备控制系统集成设计、集成电路设计和模块化功能部件生产能力。
3.传感器。充分发挥612所、613所、轴研科技、中航光电、凯迈测控等科研单位和企业基于航天科技领域的研发优势、技术优势和加工优势,与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新型敏感材料、器件及传感器设计和制造技术、传感器测量和数据处理技术等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在掌握中高端传感器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研究传感器的设计、制造、仿真和验证技术,开发工艺技术、专用制造装备、专用测试校验设备,自主研发一批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安全、低功耗、低成本的传感器,并努力实现规模化生产制造,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四、重点任务
(一)着力突破制约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零部件。围绕我市工业制造重点领域的用户需求,开展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系统集成、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核心技术研究,攻克精密减速器、伺服驱动器、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为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推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应用。鼓励我市传统装备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技术,结合企业工艺技术装备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以量大面广经济型的焊接、上下料、搬运、码垛等工业机器人产品为重点,在劳动强度大、危险程度高和对生产环境洁净度要求高的汽车、冲压、锻造、民爆、乳业、物流等六大行业选择一批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工业机器人的应用示范推广工程,推动我市本地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应用和产业化。
(三)组建洛阳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为基础,组建由中信重工、轴研科技、沃德福、德平机械、泰斯特等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发制造企业,河科大等高等院校,612所、613所等科研单位,中重自动化、新思路电气、深圳固高科技等控制系统研发制造企业,以及中集凌宇、北方易初、一拖集团等应用企业共同参与的以企业为主导的洛阳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制约我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开展协同创新。加强产需对接,加快市场培育,建立制造企业和用户单位相结合的产品开发模式,努力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和各环节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协同发展效应。
(四)加快引进核心技术和关键人才。围绕我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重大项目,推行“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鼓励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企业、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的技术、项目合作,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下大力气引进国内外掌握核心技术的关键人才或团队,努力实现“引进一个专家或团队,突破一项关键技术,发展一个产业”,整体提升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内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制订、国际标准化等工作,提升自主技术标准的话语权。
(五)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培育本地企业。针对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瞄准国际国内工业机器人、机器人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重点领域的龙头企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坚持大员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龙头项目、关键链条项目,推动我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做大做强。鼓励我市现有装备制造企业依托自身优势,进入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对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广阔的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企业,优先列入市“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实施金融、人才、专家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六)加快载体建设。重点打造伊滨产业集聚区、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等两大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专业园区,并积极向宜阳县产业集聚区拓展。加强对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引导,提升信息网络、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水平,推动以产业链为钮带、资源要素集聚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七)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轴研科技、河科大、洛阳大学科技园等为依托,建立和完善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企业开展检索、查询、实验、测试、中试等活动提供设备、仪器、场地、咨询、认证和技术指导等专业性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技术风险、降低开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和提高创新效率。建立实训平台,加大我市高校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人才培养力度,并为高校学生提供模拟企业机器人应用环境的实际训练,为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洛阳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洛发〔2013〕10号),重点扶持我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急需的工业机器人本体及系统集成、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重点领域。
1.市场推广应用扶持政策。凡政府投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产的机器人产品和技术服务。对应用我市企业研制生产的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机器人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产品的本市企业,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认定并报市领导小组研究后,由财政部门按照销售金额的10%给予应用企业奖励;对销往市外的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机器人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产品,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认定并报市领导小组研究后,由财政部门按照销售金额的5%给予我市生产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12月31日前在洛阳新注册的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机器人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产品生产企业,自其首次缴纳企业所得税之日起,连续三年对其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区)安排等额资金奖励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2016年12月31日前新上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机器人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产品生产项目的现有本市企业,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连续三年对其新增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区)安排等额资金奖励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2016年12月31日前在洛阳新注册的工业机器人本体、机器人精密减速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对其销售自产的机器人本体及机器人精密减速器等产品,2016年底前按照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区)等安排等额资金奖励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3.招商引资政策。国内外知名的工业机器人及机器人精密减速器生产企业,机构总部迁至洛阳、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的,经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将地区总部迁至洛阳或新设立地区总部、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的,经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4.本市企业以商招商政策。鼓励本市企业以商招商,积极引入外地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机器人精密减速器、传感器等研发生产企业到我市独资或合资建立研发生产基地。单个项目市外实际投资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下的,按市外实际投资额的2‰奖励企业。单个项目市外实际投资资金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按市外实际投资额的3‰奖励企业。以上项目经市商务局认定,报市领导小组批准后,由财政部门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关键人才引进政策。对我市引进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机器人精密减速器、控制系统、传感器等重点领域关键人才、且单个关键人才年度实际支付薪酬在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下的企业,经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根据企业引才合同和年度实际支付薪酬凭证,由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薪酬的20%,一次性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关键人才年度实际支付薪酬在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的企业,经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根据企业引才合同和年度实际支付薪酬凭证,由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薪酬的50%,一次性给予企业引才补贴。
6.技术创新扶持政策。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优先支持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机器人精密减速器、齿轮及传动装置、控制系统、传感器等关键技术及加工装备的研发,原则上每年安排资金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上述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
7.项目建设支持政策。市产业优化资金优先支持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以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的方式重点支持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机器人本体制造及产业化、机器人精密减速器研发及产业化、机器人精密减速器关键零部件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及制造产业化、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建设。对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项目,根据项目贷款额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对申请投资补助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不能同时享受,贴息或补助资金额度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经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重大项目,贴息或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以上奖励和扶持政策,按照我市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县(区)分级负担。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