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安局:
1、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确保报废率100%。
2、划定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的限行区域。
3、加强对服务业、商业、文化娱乐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
4、加强交通噪声防治。扩大城区禁鸣区范围,控制市区高噪声机动车的行驶路线和时限。
5、做好城市区扬尘治理相关工作。
责任人:王社成
五、国土资源局:
规范矿产开发秩序,严格整顿滥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4月份开工郑-少-洛高速公路(洛阳段)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4月底完成河南栾川三合金矿排渣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通过验收;5月底宜阳锦屏山采石场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11月底完成新安始祖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完成半坡乡矿区恢复工程。
责任人:陈卫平
六、环保局:
1、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城市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60%以上。
2、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战役。
3、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战役。
4、开展拆除不符合要求燃煤设施专项战役。
5、督促11家火电企业完成烟气脱硝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完成脱硫除尘工程升级改造,确保外排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要求。
6、督促35家企业关闭自备煤气站,统一改用清洁能源。
7、督促9家企业关闭重污染生产线或实施搬迁。
8、督促未在集中供热供气区域城市区的11家单位完成锅炉废气治理任务。
9、督促16家重点工业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0、指导、督促企业配置应急物资,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危险废物产生量每年10吨以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100%。
11、督促10家重点企业加快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提高中水使用率。
12、督促各县(市)区完成50个省级生态村、10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
责任人:陈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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