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市民刘女士报警称,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春圣小区2单元内,弥漫着浓浓的液化气味,民警和消防队员赶到后,发现为一居民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渣所致。
刘女士是名幼师,15日中午,她和两名同事在小区2单元202室休息。14时许,三人忽然闻到阵阵液化气味,随后发现整个楼道都有异味,担心发生危险,她们忙跑到了小区门口。
是不是谁家液化气罐泄漏了?三人正在商量如何处理时,关林街道办事处巡防队的巡防车恰巧路过,她们便赶紧上前拦住车辆,并和巡防人员一起报了警。
市公安局关林分局的民警和关林消防中队的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后,展开紧急排查。16时许,该单元住户李先生匆忙赶来称:“中午我更换液化气罐时,发现罐内有些残渣,想都没想就倒在了家门口,异味是不是从那里发出来的啊?”
经核实,该单元的异味确实为李先生倾倒的液化气残渣发出的。民警对李先生进行教育后,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气瓶的残液应当按规定抽取,不得随意处理。(记者 寇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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