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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超过驾考周期要重新报名再次交费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2.11.22 09:14

  别人在考驾驶证,你也该抓紧了。

  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将驾考周期由2年改为3年。近日,记者走访发现,我市不少驾校都有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学员。驾校提醒,这部分人最好在临界期前参加驾考,否则,再考驾照要重新报名、再次交费。

  不少学员考完科目一就“撂挑子”

  “从月初,相关驾校工作人员就对科目一考试及格后长时间未报考其他科目的学员进行了通知,然而目前仍有200多名学员未来参加培训。”昨日,在南苑路公交驾校内,相关负责人程维利说。

  据悉,每个驾校都有积压的学员,这些学员又分为主动放弃和被动积压两种,其中有些是因为驾校上报人数多而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还有一些是考完科目一以后没坚持练习而被耽搁的。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考取驾驶证,学员若想继续学车不但要重新报名,还要再交一次学费。

  驾考周期如何计算

  驾考周期如何计算?采访中不少市民询问。

  “有人认为,驾考周期从在驾校报名时开始计算,这是不对的。”市车管所所长高虎说,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显示,驾考周期从学员考科目一及格之日算起,至取得驾驶证止,期限不得超过2年。

  以学员小张为例,如果他在2010年11月1日参加了科目一考试且及格,小张在2012年11月1日前报考其他科目,就视为规定期限内,反之则视为超期。

  新规实施后未满2年的,驾考周期顺延至满3年

  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将驾考周期由2年延长至3年,若学员跨年度考驾驶证,2013年1月1日后考试周期满2年的是否视为超期?

  高虎称,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以2013年1月1日为“分界点”,如果市民驾驶准考证明在2012年12月31日这一天满2年,须重新报考,如果未满2年,驾考周期则顺延至满3年。

  跨年度预约考试,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次数怎么定

  新规明确规定,驾考周期由2年延长至3年后,在3年的驾考期内,科目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而我市的现行规定是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预约不限次数。那么,如果跨年度考试的话,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次数怎么定?

  高虎表示,如果在2013年1月1日之前已预约到某科目的考试,那么此科目的培训和考试将按现有规定进行;如果预约到的考试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则按新规进行。(记者 武逸民 通讯员 高广兴 文/图)

[ 责任编辑:孙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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