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简体 繁体
  新闻 | 图片 | 洛阳

小区电梯广告遭破坏,谁的利益受损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2.10.27 13:05

高层住宅小区内电梯广告很普遍。 (资料图片)

  【现状】小区电梯广告“很受伤”

  记者走访了多个高层住宅小区,见电梯内的各式广告随处可见,内容涵盖了地产、烟酒、汽车等多个领域。

  家住洛龙区勤政苑小区的张先生称,小区电梯内的部分广告牌表面曾有划伤、涂写或烟头烫黑的情况。小区一位业主还曾将电梯内一块广告牌摘掉并当场摔在地上,原因是其认为物业在占用小区业主的公共空间赚钱。但经过物业的调解后,类似情况已有所减少。

  洛龙区公务员小区的一名业主表示,小区电梯广告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并不常见,但破坏电梯广告的行为很不文明。在英才路三和苑小区,记者在几个单元楼的电梯内看到一些电梯门上张贴的纸制广告已“面目全非”。一位保洁人员表示这多是业主不满商家如此做广告才撕毁的。

  【业主】广告遭破坏对业主利益影响不大

  西工区的王女士称,精美的电梯广告不仅起装饰作用,上面的资讯还能为业主提供方便,“希望电梯广告能针对小区业主特点,内容更实用一些”。

  洛龙区某小区业主魏先生认为,小区电梯广告遭破坏,除了部分业主的原因外,还在于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广告的收益、支出不够透明、公开。“电梯内的空间属业主共同所有,业主有权知道广告的收益、支出情况。”魏先生说。

  采访中,多数业主都不支持破坏电梯广告的行为,但一些业主认为这样做能提醒物业多关注业主意见。多数人称,破坏电梯广告的行为只会对广告商和物业公司造成损失,对业主利益影响并不大。

  【物业】破坏电梯广告,为变相损害业主利益

  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多用于补充小区建设经费,既不属于物业也不属于业主个人所有。广告遭到破坏,广告商发现没有达到预期广告效果时还会要求赔偿,小区物业、业主都得不偿失。

  勤政苑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业主委员会要对广告内容、收益及支出进行监督,破坏电梯广告其实也是在损害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多年的郭先生表示,我市有部分物业公司是低利润运作,一些小区物业费收费偏低,广告收益也是其补充物业运转经费的来源之一。

  【律师】小区广告收支需公开透明

  河南尚中律师事务所宋武军律师表示,小区电梯及其内部空间属小区公共部分,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在电梯内发布广告的收益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发布广告前应征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也有权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张巧利律师称,业主对小区电梯内广告进行破坏的做法并不明智。因为当广告商是在业委会或由业委会授权的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在小区内做广告时,这种破坏行为其实是变相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当业主对小区电梯广告有疑虑或不满时,正确的做法是及时与物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协商。

  张巧利律师认为,彻底解决这件事的方法为,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将小区广告的收支透明、公开,只有让业主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真正打消其疑虑。

  (记者 付璇)

[ 责任编辑:潘亮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护腰坐垫是“智商税”吗
    护腰坐垫是“智商税”吗
  • ·丹参滴丸和速效救心丸可以同时吃吗
  • ·“一周一针”的长效胰岛素,最快本月底上市
  • ·想让孩子冬天少生病 听专家支招儿童防病
  •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 ·旅居小地方 沉浸慢生活
  • ·好客山东遇上老家河南 假期再现双向奔赴
  • ·中秋假期短途游流行 预计国庆出游人数创新高
  •  
    新闻排行
  • 降水,大风,强降温!洛阳市气象...
  • 巾帼不让须眉!洛阳一女兵荣立二等功
  • 百余家企业招人!孟津专场招聘活...
  • “洛阳造”机电产品畅销国际市场
  • 洛阳老汽水展览馆落户洛邑古城
  • @洛阳人:供热首日,您家暖气热了...
  • 洛阳大雾天气何时结束?最新预报来了
  • 今年以来,洛阳法院新受理信用卡...
  • 徐衣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洛阳...
  •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
  • 百姓呼声
    在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开展商业拍摄要交费
    洛阳站站房上“洛阳”二字何时能点亮?
    精彩图片
    新安县磁涧镇:丹...
    郭蓉怡:青春接力 ...
    中科信息产业园(...
    于延明:豆香四溢 ...
    精彩热帖

    洛阳关林庙

    洛阳健步队在香港

    白桦林

    秋风秋雨叶落黄
    /桂花飘香的季节
    /迷恋嵩山
    /游上清宫有感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