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由:近日,家住李楼乡齐村的陈先生致电本报热线66778866,咨询自己是否可以与不见踪影近三年的妻子离婚。
陈先生说,2009年年底的一天,妻子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却再也没有回来,他报了警,但也没查到妻子的下落。时间过去了近三年,妻子仍杳无音讯,由于家中尚有老人和年幼的女儿需要照顾,陈先生最近结识了一个女朋友,并打算与对方结婚。他想知道,妻子不见踪影,自己是否能与其办理离婚手续?
记者跑腿: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南君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保国。赵保国说,陈先生可准备妻子失踪的相关证明材料,向他们结婚注册登记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判决妻子失踪。待法院宣告陈先生的妻子为失踪人后,他可再提起离婚诉讼。
另外,赵保国表示,假如夫妻双方是因感情问题而不再联系的,一方也可直接向结婚注册登记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一方经法院公告60天后确无下落,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如达到离婚的法定条件,法院可进行判决,双方结束婚姻关系。(记者 高亚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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