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公告,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导游无证执业、强制消费、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乱象。
15日,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公告,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导游无证执业、强制消费、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乱象,详情如下: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致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此类问题举报投诉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乱象。未取得导游证私自从事导游活动;以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的行为;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执导行为。
(二)强制消费。景区景点、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违规设置销售“园中园”门票、捆绑销售景区联票、安排强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
(三)无证经营。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线下门店等渠道招揽游客、组织旅游活动的行为。
(四)虚假宣传。整治旅行社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虚假承诺旅游体验、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确保游客获取真实、准确的旅游产品信息。
二、举报投诉方式
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市民和游客监督,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379—12345。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被查实的导游违规执业和强制消费等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听信拦路导游言辞,讲解请到游客中心或讲解中心委派,避免上当受骗。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举报。
洛阳市及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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