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起抓拍!洛阳交警启用一批摄像头。
今日,“洛阳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在开元大道文化西街东掉头口,开元大道杨湾街掉头口,开元大道创新街东掉头口,开元大道玉泉街东掉头口4个掉头路口及伊滨路康庄路口恢复、启用16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2025年3月27日起开始启用。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