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宜阳县文物保护中心获悉,该县文物普查队日前在香鹿山镇郭坪村实地调查期间,发现了一处供销社旧址,其外墙上写有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见证着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历史。
记者昨日从宜阳县文物保护中心获悉,该县文物普查队日前在香鹿山镇郭坪村实地调查期间,发现了一处供销社旧址,其外墙上写有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见证着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历史。
郭坪村供销社原为清代民居建筑,坐北朝南,屋身长约10米,进深约6米,面阔3间,整体为硬山式风格,后经修复作为供销社使用,现已无人居住。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该建筑北墙上的一大片用毛笔工整书写的文字。”宜阳县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王庆伟说,墙上的文字内容是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因部分墙面破损墙皮脱落,其中一些文字段落已不可见。
王庆伟介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了一段时间的“临时宪法”作用,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正式诞生,也被称为“五四宪法”,它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且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地位确定下来,构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框架,确认了中国人民真正掌握了国家权力、掌握了自己的前途命运,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同和拥护,体现了鲜明的人民性。
据郭坪村村民介绍,新中国首部宪法全票通过的消息传来后,村民们无不欢欣鼓舞、热血沸腾。当时,一名德高望重的老秀才为了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众人的协助下,用毛笔将宪法内容庄重地书写于这座老建筑的墙面上。
“如今,站在这面墙下,仿佛还能看到那位老秀才怀揣着对新生活、新规则的憧憬,一笔一画郑重书写的模样,令人心生敬畏。”王庆伟说,这处建筑的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其硬山式的建筑形式,代表着中华传统文化。墙上的文字印记,承载着国家的记忆与梦想,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发展、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为后人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和研究素材。(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刘嘉仪 通讯员 赵腾宇 丁新刚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