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老城区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报名时间:8月1日至4日线上或线下。《方案》详情如下:
23日,老城区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报名时间:8月1日至4日线上或线下。《方案》详情如下:
老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4〕108号)和《洛阳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区为主的管理机制,区属各中小学校要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上级各项招生入学政策,不断增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科学划定片区
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划片入学范围,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免试入学
各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第一批:房户一致;第二批:父母无房产且三代同住;第三批:有房无户的同一行政区学生;第四批:有户无房)。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相对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四)坚持公民同招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五)规范信息采集
各学校要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等工作,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网上信息采集时,根据招生入学工作需要,如实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老城区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初中阶段
凡老城区2024届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老城区户籍2024届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一所公办学校或一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进行报名,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一)区属公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1.8月1日至4日线上或线下报名。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登录时间:8月1日8:00至4日23:59)进行注册、登录,确认户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根据区教体局制定的招生工作方案,选择区内符合报名资格的1所公办学校;也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规定学区学校报名,由各公办学校在招生平台为报名学生录入基本信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8月6日至7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各学校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方式应提前告知)向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公布录取结果。
3.8月12日至13日公办学校补录。未被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二)区属民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兰溪校区和公办学校的招生时间一致,采用联合办学模式,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