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该局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列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经营主体,应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依法依规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威慑力。
对于涉嫌刑事犯罪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依法依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健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案件通报机制,将违法犯罪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惩治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
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惩戒合力,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等,充分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惩戒功能。
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依据相关要求,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加大惩治力度。
健全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衔接联动,防止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蔓延反弹。探索实施“穿透式”监管,切实强化惩戒效果,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要依法实施相关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遏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反复出现、异地出现等现象。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将重点排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强力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健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构建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张晓光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