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充值、返利等形式诱导消费者高价网购商品,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应谨慎辨别。
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充值、返利等形式诱导消费者高价网购商品,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应谨慎辨别。
案例
近日,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一案提起公诉。
经查,自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淘宝、微信、“乐新商城”、“有赞商城”等平台面向全国淘宝、有赞会员出售衣服、鞋、手机等生活用品。张某承诺,虽然商品的标价高于市场价格数倍,但会员在商城内购买商品后,商城将以日分红万分之五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全额返还购物本金,到期后,可免费得到所购商品。
为达到非法吸收存款金额最大化目的,张某通过微信群等方式以发展会员购物获得提成的形式招募宣传员,通过宣传员建立数个微信群介绍会员在“乐新商城”“有赞商城”充值高价购物。经审计,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未返还本金金额1817万元,被骗的投资人共计998人。
解析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随着网购兴起,一些犯罪嫌疑人会利用购物平台,通过发展宣传员的方式,推荐客户注册会员,以宣传“微乐投”“手机试用”“自选试用”“商城充值”等方式,让客户在平台高价购买商城物品,在规定期限返还本金到会员账户,变相吸收客户存款,致使平台客户无法返现。
提醒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高息、返利、分红等诱惑,必须提高警惕,保持理性,审慎投资,警惕非法集资,以免造成重大损失。(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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