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本月初第四期“过期药品有回收,安全用药共守护”活动启动以来,已有不少市民将家里的过期药品就近送到回收点。
2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本月初第四期“过期药品有回收,安全用药共守护”活动启动以来,已有不少市民将家里的过期药品就近送到回收点。与去年同期启动的第三期活动相比,目前全市回收的过期药品数量增长了10%,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市民安全用药意识的增强。
20日上午,记者在老城区河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龙泰药房看到,入口处摆放的过期药品回收箱已经快装满了,药品种类以感冒药、止咳药、退烧药居多。“之前,顾客来买药的时候,看到回收箱很少会关注,现在主动询问的人明显多了。”店内工作人员说,有人还会专门回家一趟,把过期药品送到店里进行回收,再咨询购买的药品应该怎样储存。
“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患者专用的药品,我们店里回收的比较多。”在位于涧西区的洛阳万家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都西路店,工作人员说,一些患有基础病的老年人服用某一种药品一段时间之后,可能遵医嘱换药,所以容易出现没吃完的药放过期的情况。
随着供暖季的到来,不少市民家里的温度高而湿度低,这时候,您可要留意家里的小药箱了。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包装上一般会有遮光、控温、控湿的储存要求,有些药品需要储存在阴凉、干燥处,温度保持在0℃~20℃;有些药品的储存温度则不宜超过8℃、不宜低于2℃,同时湿度需要保持在35%~75%。按规定的温度、湿度储存,才能保障药品的稳定性。因此,建议您留意一下药盒上的注意事项,如果要求“避光,放置阴凉处(不超过20℃)”,那么就要放进冰箱冷藏室储存,为了避免药品受到其他异味的影响,您可以先将其装进密封袋或密封盒再放入冰箱。
记者了解到,由于药品种类不同、厂家不同,外包装盒上注明的有效期方式也有差别。为了方便识别,专业人士详细介绍了查看药品有效期的具体方法。
第一种:标明年月日,如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说明药品的实际失效期并不是有效期标示的那一天,而是对应的前一天,即2024年12月30日。
第二种:只标注月份,没写具体日期,如有效期至2024年12月,说明药品能用到12月的最后一天,即2024年12月31日。
第三种:标明失效期,如失效期2024年12月,则药品能用到2024年12月31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第四期“过期药品有回收,安全用药共守护”活动仍在进行,洛阳15个县区一共设置了90个过期药品回收点。市民将家里的过期药品送到回收点之后,即可享受免费测血压、血糖等保健服务。您家里的过期药品,不限种类、不限名称、不限厂家,不管是否拆封,都在回收范围,直接送到回收点即可。届时,各药店会有专业人员负责接收市民送来的过期药品并逐一登记,满箱后加贴封条。后期,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集中销毁,药店不得自行处理。(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赵利波 孙瑾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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