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美,美在文明。昨日召开的全市城市工作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立足“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发展定位,对以更高标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全方位提升城市承载力、亲和力和感召力进行系统部署。
●关键词:共治共享
把抓建设与强功能相结合,聚焦基础设施建设、民生福祉改善等重点领域,以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为抓手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以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提升群众获得感。开展城市微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社区养老中心改造提升、社区健身设施改造提升、公共文化场馆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城市道路改造提升等“八项改造提升行动”,着力创造高品质生活。
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群众幸福感。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小区服务管理综合整治、城市交通综合整治、车辆规范停放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出租车行业服务综合整治、公益广告规范综合整治等“七项综合整治行动”,着力治堵、治脏、治污、治违、治差,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群众认同感。聚焦群众关心的社区养老、普惠性托儿服务、文体活动、基本医疗等问题,大力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加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组织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系列主题活动,让群众办事更舒心、更放心。(记者 白云飞 李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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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标准
根据中央有关安排,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重点突出“一模范,四高、四力”标准。
“一模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城市。
“四高”: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治理水平高效能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高水平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高标准示范。
“四力”:具有显著的创建带动力、价值引领力、区域辐射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文明城市范例。(白云飞 李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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