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上旬,本网站推出多篇报道关注新出台的《洛阳市促进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近日,部分有意向将孩子送到托育机构的家长仍心存顾虑:把孩子送到托育机构真的安全吗?机构的师资如何保障?对这个新兴行业,主管部门有哪些监管举措?
托育机构的保健医师也须定期参加技能培训。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目前,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承担着我市托幼机构(含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保健医师资格培训工作。“保健医师主要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除了要观察孩子的身体状况,还要负责培养孩子的卫生习惯及心理健康。”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专家李伟说,按照要求,他们每年对托幼机构进行保健医师资格培训,定期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质量抽检,以做好托幼机构健康保障。
规范: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为婴幼儿照护提供坚强保障
“今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决定,增加了托育机构的监管条文。”姚会斌说,目前,除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及消防等部门的监管,托育机构的举办和运营还将有明确法律约束。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托育机构有虐待婴幼儿行为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博东 见习记者 谢娜娜 通讯员 耿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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