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洛阳市
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1年7月24日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9月在洛阳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总结市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明确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洛阳都市圈建设,着力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实现率先高质量崛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篇章不懈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审查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选举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4.选举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5.选举洛阳市出席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50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选举单位按照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解放军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洛阳军分区党委拟定具体方案,经洛阳市委批准后实施。
五、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确保“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市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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