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警方将设立“案件受理室”和“受立案咨询电话”,进一步方便群众报警求助。这是洛报融媒记者从7日召开的“听民声、办实事、建机制、治顽疾”洛阳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深化拓展二十条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洛阳警方将设立“案件受理室”和“受立案咨询电话”,进一步方便群众报警求助。这是洛报融媒记者从7日召开的“听民声、办实事、建机制、治顽疾”洛阳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深化拓展二十条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据介绍,洛阳市公安局将依托各分县局执法单位、各派出所设立的“案件受理室”,统一外观标识、严格制度规范、落实权利告知,直接接待群众,纳入视频督察,实行24小时正式民警值班和带班领导负责制,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全面实行对“不予受理、不予立案、案件移交”等程序审批。同时,在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设立“受立案监督管理中心”,及时对各单位的受立案工作开展巡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实现群众报警求助“有警必录、有案必受”,进一步纠正受立案环节推诿扯皮、执法不作为等执法顽症痼疾。
另外,洛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将设立“受立案咨询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接听,解答群众和一线民警关于受立案期限、受立案流程、各种行政案件受案标准、各种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方面的咨询,为基层民警做好法律服务,为解决群众报案难、受案难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