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区存在重点区域治理不力、散煤燃烧管控不严、“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城乡接合部扬尘管控及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洛河排污口截污和白马寺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等诸多问题,拖了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后腿,对此,我们深感愧疚和自责。
检讨发言材料
中共洛龙区委 洛龙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3日)
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区存在重点区域治理不力、散煤燃烧管控不严、“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城乡接合部扬尘管控及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洛河排污口截污和白马寺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等诸多问题,拖了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后腿,对此,我们深感愧疚和自责。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识不深刻,头脑不清醒。二是工作措施不力。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投入不够,对“小散乱污”企业,如工地、饭店等治理方法单一,缺乏有效措施。三是责任分工不明确。“九龙治水”,责任交叉,没有形成合力。四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干部作风浮漂,执行力不强,存在“庸、懒、浮、怨、疲”等现象。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扭转被动局面。一是强化督查问责。落实领导责任,抽调精干力量补充到攻坚办、督查办,定岗、定责、定区域,紧盯重点工作,一线督查,传导压力,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从严问责,倒逼各责任单位从严落实。二是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将全区180平方公里划分成140个网格,实行区领导、科级干部分包责任制,建立全域覆盖、无缝对接的污染防控机制。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变“政府独唱”为“全社会合唱”,在村(社区)大力宣传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事业单位、商户、居民积极参与,形成全民监控的良好局面。四是聚焦问题,强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方面,6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及231家燃煤设施整治任务,8月底完成剩余4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按照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的标准,6月底前全部完成“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狠抓臭氧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工业、包装印刷等行业错峰生产制度,6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加强城乡接合部建筑垃圾、砂石料厂管理,坚决杜绝乱堆乱放;所有拆迁工地严格进行湿法作业,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和“一票停工制”监管措施。水污染防治方面,6月底前,完成洛河白马寺段4个排污口截污工作,8月底前完成洛河南岸15个排污口截污和白马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高标准完成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