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民俗博物馆日前新征集到一通清代乾隆年间的记事碑,详细记载了清代洛阳知县方有光的恤民事迹。
洛阳民俗博物馆日前新征集到一通清代乾隆年间的记事碑,详细记载了清代洛阳知县方有光的恤民事迹。
该碑原存于洛龙区安乐镇中岗村,刊刻于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九月。碑高约170厘米,宽约70厘米,虽年代久远,但碑文尚清晰可辨。该碑为一记事碑,由清代洛阳县王家庄、西望城岗、东望城岗、茹家凹、聂家湾、董家庄和水磨村7村民众同立。碑文记载了7村民众长期承担洛河通衢桥的维护保养,便利了洛河南北两岸通行的事情。
“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为迎接乾隆皇帝圣驾莅临洛阳,7村民众承担了通衢桥的修桥铺路任务,洛阳县令方有光依照旧例永久豁免了这7个村村民的杂派差徭,民众感念县令体恤和恩德而立碑纪念。该碑对研究清代洛阳的徭役制度、桥梁交通和村名沿革变迁等具有一定的价值。”洛阳民俗博物馆党支部书记田国杰说。
田国杰介绍,方有光在清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曾捐资维修伊阙古道,今洛阳龙门西山中段石牛溪旁的岩壁上,还留有“方公路”石碑详载其事,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又拨银470两,重修、增修二程祠。 (常书香 田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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