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管控效果显著,公安机关共查处34起烟花爆竹各类案件,28人被行政处罚。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管控效果显著,公安机关共查处34起烟花爆竹各类案件,28人被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从今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到目前,我市烟花爆竹的禁放形势比较稳定,各县(市)出台了一系列禁放措施,县城区禁放效果明显。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明显减少,也没有发生相关火灾事故和重大人身伤害事故。
春节期间,市公安局开展了针对非法生产、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行动,共查处烟花爆竹各类案件34起,其中非法生产11起、非法运输2起、违规燃放21起,行政处罚28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80余件。
元宵节即将来临,公安部门希望市民继续严格遵守我市关于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制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主动举报违规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元宵节后,我市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从严查处。(洛阳晚报记者 郭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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