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明确了易地搬迁的基本原则
日前,《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明确了易地搬迁的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尊重搬迁对象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防止以易地搬迁脱贫之名搞运动式搬迁。
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要求,做好安置住房的规划和建设,严格控制住房面积,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防止因搬迁而致贫返贫。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立足资源特点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结合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乡村旅游区建设,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按照产业、村庄、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的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强化资源整合。
突出精准,稳定脱贫
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群众自愿基础上,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并统筹处理好与同步搬迁人口的关系,尽量实现整村搬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整合各类资金资源,扶持搬迁及后续发展,实现稳定脱贫。
省负总责,市县落实
采取鼓励政策、农民自愿、资金补助、县市包干的办法统筹推进,市、县两级政府负责易地搬迁脱贫工程的具体实施。(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