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河南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了对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党委和政府脱贫工作成效考核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日前出台的《河南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了对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党委和政府脱贫工作成效考核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
考核自今年起至2020年,每年一次,采取日常督查、年度核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日常督查占40%权重,年度核查占30%权重,第三方评估占30%权重。
考核内容
减贫成效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村脱贫、贫困县退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建立的情况,分别考核完成数量和质量。
精准识别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准确性、识别程序的规范性和群众认可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标准的准确性、退出程序的规范性和群众认可度。
精准帮扶
考核帮扶政策和规划方案的制定,市县乡村、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以及贫困人口的满意情况。
扶贫资金
考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涉农资金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等。(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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