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生命之本、幸福之源。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安全是生命之本、幸福之源。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众所周知,安全是人类社会活动与发展不可或缺的主题,是一切生产活动的头等大事,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人类的一切生产活动将无法进行。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要想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必须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小时候曾听过一个“盲人点灯”的寓言故事。
一位盲人夜晚拿着一盏灯走在马路上,有个行人感到非常奇怪,便问道: “您既然什么都看不见,费那么大劲拿着灯干什么?”盲人说:“现在是黑夜,我听说在黑夜里没有灯光的映照,那么满世界的人都和我一样是盲人,所以我就点燃了一盏灯笼。”行人说:“原来你是为了众人才点灯,很有善心”。盲人却说:“不,我是为了自己。”“为你自己?”行人愣了。盲人问:“你是否因为夜色漆黑而被其他行人碰撞过?”行人说:“是的,就在刚才,还因不留心被两个人碰了一下。”盲人听了,深沉地说:“但我就没有。虽说我是盲人,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挑了这盏灯笼,既为别人照亮了路,更让别人看到了我自己,这样,他们就不会因为看不见而碰撞我了。”
比起我们这些不盲的人,这位点灯的盲人是何等的睿智啊。尽管“瞎子点灯——白费蜡”成为了一句耳熟能详的歇后语,然而结合我们的安全工作,我不禁想说一句:盲人点灯,值得点赞!
从故事里主人公盲人的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互保观念。尽管自身有缺陷,容易被伤害,但他却通过“点灯”的方式,提醒并帮助他人,同时也保护了自已。这是一种“安全”高境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和保护他人不被伤害。因此,盲人的做法,在我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值得大为提倡与宣传的。
首先我们要学习“盲人点灯”的自我防范意识。
日常工作中,有些员工会心存侥幸,总认为事故离我远着呢,殊不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的无意识违章、主动违章、习惯性违章,终将让你悔恨终生。有些员工工作中满足于“差不多、可能、大概”,殊不知,一招不慎将酿大事故,这些事例不胜枚举。我们员工都是明白人,就应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做到不伤害自已,达到自保的目的。
其次要学习“盲人点灯”的善良——不伤害他人。
盲人所点的“灯”,其实就是盲人的“安全保护神器”,他用自已独特的方式,提醒他人注意安全。他并不像传说中的“各人自扫门前雪”那般自私,而是善良的也“多管他人瓦上霜”。在工作中,我们员工更应该善意地为同事、工友指出其不正确的做法,帮助他人远离安全隐患,消灭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于萌芽状态。有一句安全警语:违章操作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违章不纠等于帮凶,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再者要学习“盲人点灯”的“不被他人伤害”。
有些员工平时自保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然而,“天有飞来横祸”,这就要靠自已的提前预防了。有人违章,便要大胆制止;发现安全隐患,便要及时上报……安全关系着你我他,动一发而牵全身,在安全工作中,要人人树立安全互保观,做到不伤人,也不被他人所伤。
第四要学习“盲人点灯”的“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知名企业拉法基水泥曾报道过一个事件,讲的是企业车间里放着一把梯子,边上贴着一句“小心梯子”的安全警示语。然而检查组却提出,把梯子横放在地上。并贴上一句“不用时请将梯子横放,小心木梯”的安全警语。这就是“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两种做法,显而易见,后者更来得稳妥、有效。关心人、保护人,以人为本,是安全的重中之重,我们只有将一切可能都设想到位,做好各种“安全预案”,将风险隐患消除于“萌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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