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机关通报,近日我市发现个别粮食类企业参与或组织非法集资活动,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一、变卖农户存粮,参与某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理财”从中牟利,后因该公司非法集资问题败露,无法兑付资金,造成农户存粮严重损失。二、以收购粮食需要资金为名,对外承诺高息进行非法集资。在吸收资金的过程中,通过变卖农户存粮付息,随着集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无法维持资金运转携款潜逃,给参与集资的人员造成财产损失。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粮食类企业不得以“投资理财,承诺收益”为名吸收群众资金,请大家理性辨别风险,自觉抵制高息诱惑,增强防范意识。同时,严禁粮食类企业变卖农户存粮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将严厉打击。(市处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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