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水服务
1、供水水质: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供水压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压力符合国家规定压力标准。
3、接水申请:符合接水条件、手续齐全当日受理,在3个工作日内勘查现场,确定接水方案,并根据接水方案安排设计、施工。
4、抄表收费:总表客户每月1—10日内完成抄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客户实行双月定期抄表收费。
5、管网维修:发现漏水或接到客户报漏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DN200以下管道24小时内修复;DN200以上管道。《含DN200)连续抢修直至修复。维修过程中如遇不可预见因素,维修时限顺延,连续抢修直至修复。
6、停水通知:影响范围较大的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向市民发布通知;影响范围较小的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直接通知客户;突发性停水在连续抢修的同时通知客户。
二、新区供热服务
1、供热时间:每年按国家规定的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按时供暖。
2、接热申请:新区客户符合接热条件、手续齐全当日受理,在3个工作日内勘查现场,确定接热方案,并根据接热方案安排设计、施工。
3、管网维修:发现漏点或接到客户报漏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小修24小时完成,大修连续抢修直至修复。
4、停热、停汽通知:正常的停汽检修提前1周通知各蒸汽用户;热源非正常原因,停热半小时以上的及时通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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