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正值主汛期,各种极端灾害天气和暴雨洪水随时可能发生,全力以赴抓好防汛工作是当前的头等大事。为了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的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要进一步完善以“五级责任”、“基层六包”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工作责任制体系。通过检查、抽查等方式真正把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包人的五级责任制落到实处,基层做到包防汛安全教育宣传到位、包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包危险部位监控、包组织应急转移、包临时救助、包灾情及时上报,确保出现汛情时,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严格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二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防指成员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河道、水库、淤地坝、尾矿库、小水电、通讯设施、交通干线、学校危房、桥梁、矿山和电力等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对存在问题,按责任归属能整改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整改措施、防范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要以书面形式于7月15日前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要进一步完善防汛措施。加强雨情、汛情、水情预测预报,利用各种手段及时向群众发布防汛预警信息;在危桥危路、险工险段、地质灾害点、危险水域沿岸等处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群众远离危险区域,遇灾害天气和洪水时要安排专人值守;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安全防汛措施落到实处,对因工作失职、失责、失误或不到位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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