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市民刘女士打算将自家门面房装修后出租商用,她想知道,改变房屋结构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帮办: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处长寇振江介绍,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房屋装修凡是进行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等拆除(变动)非承重结构等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时,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应当事先征得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房屋原设计单位同意后,到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属于公有房屋和单位自管房的,应当事先向房屋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房屋产权单位收到申请后,根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房屋原设计单位的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施工。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危险房屋,按下列规定处理:(一)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能够解除危险的,可以继续使用;(二)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的,可以观察使用;(三)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责令停止使用;(四)整栋危险房屋已无修缮价值,且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需要立即拆除的,责令予以整体拆除。凡是责令停止使用的危险房屋,不得出租,也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记者 李岚 通讯员 王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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