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洛阳城区增植牡丹和牡丹元素符号应用工作三年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利用3年时间,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绿化美化中合理增植牡丹,同时广泛应用最具洛阳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的牡丹元素符号,营造牡丹花都氛围,实现“满城尽是牡丹花”,全面提升牡丹花都品牌形象。
根据规划,在今年完成全市城区增植牡丹50万株(含芍药)的基础上,到2013年,我市将再增植牡丹(含芍药)30万株。
2012年,全市城区规划增植20万株以上。除每个区增植牡丹5000株以上,还将在市民俗博物馆、金屏园、湿地公园、中国国花园、南站广场、滨河路、王城大道、古城路等公园、广场和道路增植牡丹15万株。同时,种植月季、梅花、百日红、海棠等40个品种48万株花卉。
2013年,全市城区规划增植10万株牡丹(含芍药)。伊滨区在道路、广场、单位庭院绿化中牡丹配植率将超过30%。此外,我市将在隋唐城遗址植物园、洛浦公园、金业路绿地、九都路立交桥绿地、凌波桥、开元大道等公园、广场、道路增植牡丹。同时,种植流苏、木蜡树、榆叶梅、美人蕉等34个品种75万株花卉。
3年内,我市将在城市道路、桥梁、出入口、广场游园、景区公园、机场车站、厂矿院所和社区等区域,利用城市建筑、公交站亭、路名牌、户外广告、护栏、灯杆等公共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上,设计制作、安装喷绘以牡丹元素符号为主题的城市雕塑、宣传广告、装饰图案,悬挂、张贴、摆放牡丹花都标志图案等进行亮化美化。
此外,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办公用品、对外接待礼品,宾馆酒店的餐饮用品、着装服饰,旅游产品开发等方面,也将融入牡丹元素符号,全方位展现洛阳牡丹文化特色,形成浓厚的牡丹花都氛围。(记者石蕴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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