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要求,减轻患者就医压力,提升患者看病就医感受,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步开展存量门诊预交金结算退款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要求,减轻患者就医压力,提升患者看病就医感受,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步开展存量门诊预交金结算退款工作。凡在该院办理过就诊卡,且还留有余额的患者,请携带就诊卡或有效证件(身份证、医保卡或户口本等均可),尽快到医院门、急诊收费窗口清退余额资金,可关注该院公众号了解详情。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