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处在服务群众、基层治理的最前沿。
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处在服务群众、基层治理的最前沿。
我市积极发挥对村巡察在促进基层监督、深化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记者从市委巡察办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实现对3219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累计发现问题6万余个,推动解决民生领域问题3257个,移交问题线索30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1人,挽回经济损失8.9亿元。
压实政治责任 形成契合洛阳实际的制度体系
“市委高度重视对村巡察工作,坚持与中心工作一体谋划推进,把对村巡察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这样一来,对村巡察的政治责任压实了,为高质量推进‘政治体检’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说。
十二届市委常委会会议多次听取对村巡察工作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市委主要领导点题部署对326个重点村开展专项巡察。与此同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基层督导调研,推动市级力量下沉、县级重点巡村,上下联动抓实抓细对村巡察工作。
在对村巡察工作中,我市注重典型示范引领,指导新安县、孟津区等4个县区深化巡察,先后6次召开工作片区会、观摩会,促进县区相互学习提升。
2024年11月,《洛阳市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出台,提出“分类施巡、点面结合,巡改一体、快速回应,轮动督查、全面整改,贯通发力、以巡促治”的对村(社区)巡察基本工作思路。同时,市委还指导督促市委巡察机构制定《对村巡察工作全流程管理办法》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契合洛阳实际的对村巡察制度体系。
“在对村巡察工作中,平均每个党组织发现问题数和问题线索数分别同比增长62%、30%。”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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