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洛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该局公布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违法案例(第二批)。
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洛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该局公布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违法案例(第二批)。
案例一:洛阳市涧西区某喜电动车销售中心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案
2024年9月29日,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洛阳市涧西区某喜电动车销售中心“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辆,罚款4198元。
2024年8月20日,涧西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电动自行车检验检测报告》(编号TXZJ/20240621157),检验结论显示: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车号牌安装位置、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涧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
案例二:栾川县栾川乡某程电动车商行销售与原车认证证书不符的电动三轮车案
2024年9月20日,栾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栾川县栾川乡某程电动车商行“销售与原车认证证书不符的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9000元。
2024年8月27日,栾川县市场监管局对某程电动车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美时达牌三轮电动车充电器品牌、型号、生产企业与随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不一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栾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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