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洛阳市再施新举措。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民政局获悉,《洛阳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9月9日起施行。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洛阳市再施新举措。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民政局获悉,《洛阳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9月9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提出,被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可获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救助。洛阳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施行,旨在进一步规范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有效实施。
给予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相应救助
《办法》规定,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坚持保基本、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与相关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属地管理、因地制宜,高效协同、便民利民,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
《办法》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的责任进行了明确。根据要求,对经审核确认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范围,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提供慈善帮扶、饮水安全保障等其他必要的帮扶措施。
同时符合四类条件可被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办法》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
●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家庭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或者低保边缘家庭救助范围。
洛阳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刚性支出等认定,按照《洛阳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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