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的徐大爷经熟人推荐网购“特效药”,不仅不治病,还差点要了命。嵩县警方立案调查,发现这些“特效药”是贵州一家名为妙方堂的公司生产的假药,并抓获了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
嵩县的徐大爷经熟人推荐网购“特效药”,不仅不治病,还差点要了命。嵩县警方立案调查,发现这些“特效药”是贵州一家名为妙方堂的公司生产的假药,并抓获了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相关报道)
掌握这些信息后,嵩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固定证据,并扩线追踪,进行全链条打击,最终摧毁了盘踞贵州、销售假药遍及全国各地的假药产业链。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2022年1月4日,嵩县公安局以李某某、王某某等7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向嵩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2022年1月11日,该院批准逮捕李某某、王某某等4人。
嵩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小磊告诉记者,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检察机关办案团队提前与公安专案组进行对接,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提出以打击源头为重点,同时兼顾打击下游犯罪的侦查思路。
侦查进行了半年之久。2022年6月12日,嵩县公安局将李某某、王某某等17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办案团队经过审查卷宗材料,讯问相关犯罪嫌疑人,并结合该公司制作的销售记录、银行交易明细、微信交易记录等,最终认定李某某通过相关业务员销售假药金额360余万元,王某某累计销售假药金额110余万元。
鉴于本案涉案假药销往全国各地,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办案团队联动配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17人获刑,两主犯被判支付1400余万元赔偿金
2022年6月30日,嵩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李某某等17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6月,嵩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李某某、王某某等17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68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判决支持检方对李某某、王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81万余元、335万余元的诉求。
一审宣判后,17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生产、销售假药产业链被彻底摧毁
在办理李某某、王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期间,检察办案团队充分行使法律监督权,将查清假药的来源及李某某等人销售假药的去向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全链条打击,彻底惩治销售假药行为。
办案人员介绍,周某某是该案涉案人员之一,她是李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中“风湿骨病丸”的供应者。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2019年至2022年,周某某在位于贵州省贞丰县的家中生产治疗风湿骨病等疾病的产品。为了增强治疗效果,她在产品中加入西药成分,把产品命名为“风湿骨病灵”“风湿骨病丸”“西南苗药风湿骨痛灵”等,通过微信等方式对外销售,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利用快递向客户邮寄产品,客户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结算。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检测结果认定,周某某所生产、销售的“风湿骨病灵”为假药。经查实,在此期间,周某某累计生产、销售假药金额81万余元。今年4月,嵩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据悉,在案件办理中,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追诉犯罪嫌疑人14人;对上下游关联案件提起公诉11案25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6案14人。
至此,盘踞贵州、销售假药遍及全国各地的李某某、王某某等生产、销售假药产业链被彻底摧毁。(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贾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