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节水,拧紧水龙头的事,是个等不得、拖不了的当务之急。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要实现水资源统一配置更加有效,用水效率显著提高,城乡用水得到有效保障,地表水利用量大幅增加,水资源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8.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要分别比“十三五”末下降5%和18%;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域伊、洛、瀍、涧主要河流生态基流满足90%保证率的控制目标;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构建水资源保护长效监管机制。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城乡总体规划、重大园区规划应当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取水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必须开展水资源论证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工或停产。
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2021年底前完成明确覆盖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区域取水许可总量。
实施承载能力预警管理。创新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划定用水总量达到年度控制指标值95%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的,严格限制新增取水许可;
县区用水总量达到控制指标值,停止新增取水许可。
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强化自备井的审批管理。龙门园区新建自备井需符合《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和《龙门园区整体用水配置方案》的要求。对于城市区及周边开采地热水等矿产资源的取用水户,申请自备井的,应符合洛阳市地热规划,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手续。
2022年底完成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用水户水资源在线监控全覆盖,大幅提高各类取用水计量监控率。全面开展地下水水位监测工作。
●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
2022年前重点在火电、化工、钢铁、食品等行业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高效冷却、循环用水、洗涤节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进园区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推进农业节水产业升级,加快灌区续建配套设施和现代化改造,2023年前建设一批特色农业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挖掘城镇节水潜力。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持续普及节水器具,完善节水器具市场准入制度,到2022年实现节水器具的全域覆盖。2022年,年用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规模以上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在20%以上;市直部门以及高等院校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在80%以上;大型居民社区节水型社区建成率在12%以上。
●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优化水资源综合配置。依托黄河、洛河、伊河、北汝河等主要河流和小浪底、陆浑、故县、前坪、西霞院等大型水库的调蓄优势,尽快构建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对全市地表水与地下水、本地水与外调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按照将优质水资源优先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要求,加快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建设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和管护市场化、专业化程度。
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深层地下水作为应急战略储备水源严格保护。
把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利用比例。尽快编制出台《洛阳市“十四五”再生水利用规划》,加强再生水管网建设,扩大供水覆盖范围,大力发展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方面。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建筑小区、公园绿地、城市道路、河湖水系和排水防涝设施等方面提升,有效解决雨水资源化利用等问题。
提升水资源修复能力。严格落实河长制,逐步建立河湖渠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探索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加强河道水域保护,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防止现有水域面积减小。严禁以任何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库,对非法占用岸线、违规建设、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推进生态脆弱河流水生态得到有效修复。(洛报融媒记者 王雨 郭宁康 文/图 通讯员 郑斐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