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书卿带领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到洛阳法院视察调研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及执行工作。
8月6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书卿带领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到洛阳法院视察调研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及执行工作。
洛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红伟,洛阳中院执行局长胡博文,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及市中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洛阳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观看了执行案件信息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指挥平台、网络查控系统等操作演示,听取了执行工作情况介绍。
在座谈会上,胡博文向调研组汇报了洛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及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偃师市法院、西工区法院、老城区法院、洛龙区法院四家基层法院院长分别作本院优化营商环境及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调研组各位委员在通过实地了解和听取汇报后,对洛阳法院执行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了充分的赞许,并提出了切实中肯的意见建议。
张书卿高度肯定了洛阳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及执行工作方面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法院执行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要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共同织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天罗地网”,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二是要积极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将失信信息嵌入各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三是要重视执行中“骨头案”的执行效率,拓展查控范围、完善查控功能、提高查控实效;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有力的执行震慑氛围,确保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依法受到刑罚处罚,完善反规避执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抓手,持续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到依法执行和善意执行的有机统一。
李红伟表示,洛阳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持续扩大代表委员联络渠道,坚持代表委员联络监督制度常态化,持续以“多样性、广泛性、实效性”为追求,以“主动、经常、深入”为工作方针,重点在“规范、务实、创新、高效”上抓落实,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找准抓手,提升质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法院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保障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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