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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进社区”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17.01.04 08:40

  近日,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进社区”活动正式启动,未来一个月内,20万份相关政策的宣传册、2万份海报将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工作人员也将走进社区宣传、解释有关细则。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是国内许多城市的成功经验。”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中心主任王建成说,从2006年以来,我市一直采取物业部门上门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方式,从实践情况来看缴费率偏低。今年改为随水费征收后,不仅可以提高征收率,防止应收规费的流失,从而保障垃圾中转收集、运输、处理等城市日常生活垃圾处理的必要经费,而且减少征收环节后,可以更加简便易行,方便市民缴费。

  据介绍,虽然收费标准不变、收费金额不变,但新的缴费方式会让市民感到不习惯,为此我市专门制作了20万份通俗易懂的宣传册和2万份海报。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各城市区也将集中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进社区”活动,工作人员将走进每一个社区为市民详细解答有关疑问。

  此外,王建成还解答了一些市民关心的收费细节问题。

  ◆与用水量无关

  按照新规定,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定额收费与按量收费相结合的办法征收。其中,住户采取定额方式征收,即以户为单位进行计算征收,每户每月5元,与实际生活中的用水量没有关系。

  ◆空置房免收费

  按照洛阳北控水务集团的认定方法,连续2个月水表显示在1吨以下的,可以被认定为空置房。这类房屋可以申请免收该段时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欠费将受罚

  对于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其中,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将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洛阳日报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张珞)

[ 责任编辑:郑笑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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