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接受群众监督,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依据各部门职能,现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予以公示。
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接受群众监督,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依据各部门职能,现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予以公示。
一、目标任务:2016年10月底前,完成42台燃煤锅炉(10蒸吨及以下)拆改、110台燃煤锅炉提标治理任务;完成42家工业窑炉提标治理任务;完成123家工业废气治理任务;完成21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完成60家餐饮场所餐饮油烟治理任务。
责任领导:娄会峰、侯占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陈亚利
二、目标任务:2016年10月底前完成35台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确保全年煤炭消耗总量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
责任领导:侯占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人:张伊民
三、目标任务:2016年9月底前完成47处散煤销售点规范整治任务,做好煤炭工业粉尘防治工作。
责任领导:娄会峰
责任单位:市煤炭局
责任人:田茂林
四、目标任务: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省定14612辆黄标车、7957辆老旧车淘汰任务,力争完成市定20414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加大对黑加油站点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违规上路的渣土车查处力度;落实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责任领导:尚英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李保兴
五、目标任务:2016年8月20日前完成596个建筑施工工地、67个市政施工工地、18个征迁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任务,全面落实“6个100%”要求;9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和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工作;加强对渣土车辆的管理。
责任领导:王琰君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人:郝东升
六、目标任务: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57个道路施工工地、9个重点路段运输扬尘治理任务;配合做好营运黄标车淘汰拆解工作;查处公路运输沿途抛撒行为。
责任领导:娄会峰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人:赵震
七、目标任务: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18个水利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任务。
责任领导:史秉锐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人:邢社军
八、目标任务:2016年10月底前完成1176处露天烧烤整治任务,推广油烟净化设施,解决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污染环境、油烟扰民问题;加大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提高洒水降尘的频率;对城市区道路扬尘重点路段进行治理。
责任领导:王琰君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人:张青森
九、目标任务:2016年10月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负责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拆解工作;配合做好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打击非法炼油行为。
分管领导: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人:徐林
十、其他部门按照洛阳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行“一岗双责”的环保职责,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
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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