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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危险!危险!危险!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5.11.10 08:50

 

在“文明城市不闯红灯”标语前,一些行人和骑车人选择视而不见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连日来,市交警部门开展以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可严查之下,仍有一些人明知故犯。原因何在?今天我们就围绕这一主题,邀请市民、交警展开谈论。

  大家说法:闯红灯容易引发事故

  ●范从灿(私家车车主)

  10月31日下午2点半,我驾车在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北侧等红灯。我的车排在最前面,当红灯变绿灯后,我马上踩油门出发。这时,一个高中生模样的女孩突然骑着车在我的右前方出现。我赶紧急刹车,几乎就要撞上她。要是我反应稍慢一点儿,后果不堪设想。

  ●李鑫(私家车车主)

  我日常出行主要靠开车,有时骑电动车。开车时,我从来不敢闯红灯,因为代价太大。骑电动车时,遇到没有交警的路口,我有时会闯红灯。前几天,我目睹了一起事故: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被迎面驶来的轿车直接碰翻在地。自此,我觉得安全是自己的,无论有没有交警,都不要闯红灯。

  ●刘洁(芳华路小学教师)

  每天上班,我都会经过华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这个路口早晚高峰期人、车很多,几乎每周都会出现因电动车闯红灯发生的相撞、剐蹭事故。见到有些人骑车带着孩子还闯红灯,真是替他们捏把汗。

  交警开讲:闯红灯,并非“法不责众”

  ●陈琛(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

  不少人闯红灯,是因为着急,或者没耐心;也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法不责众”。其实,这些看法都是错的,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害最大的肯定还是违法者。

  《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将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一小时的,可以免缴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抗拒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在警告、纠正无效后,处10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期话题预告】

  开车接打电话、抽烟、嗑瓜子,这样三心二意好吗?我们下期将围绕“开车切勿三心二意”的话题展开讨论,欢迎您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互动。(洛阳晚报记者 陈兵 见习记者 肖姣姣/文 记者 杜卿/图)
 

[ 责任编辑:周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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