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洛阳社区
简体 繁体
  新闻 | 图片 | 洛阳

市民反映“洛浦公园部分健身器材被拆除”回应:器材更换升级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4.03.13 09:16

 

“新国标”健身器材月底前可投用

 

拆除前的天梯已现多处“伤痕”(资料图片)

  [本期话题]

  近日,多位市民来电或在网上发帖反映,洛浦公园美术馆路附近一小广场上的健身器材不知何故被拆除了,特别是此处原先独有的单杠、双杠等器材备受欢迎,拆除之举令人不解。记者就此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求证。

  【求证一】原有器材超期服役,正在更换升级市民杨先生在电话中称,他平时喜欢到洛浦公园锻炼身体,9日7时许,他发现洛浦公园美术馆路附近的健身器材都不见了。市民李先生则来电反映,他家在洛浦公园附近住,8日早上他看到有人在拆卸此处的健身器材,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1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美术馆路西南不远处的这处小广场,看到这里新安装了20余件健身器材,从器材上的标注看,有伸腰拉背器、腹肌板、健骑机、上肢牵引器、太极揉推器等,目前尚无法使用。这处小广场呈不规则形状,中间铺有地砖,健身器材安装在广场周边靠近绿植的土质地面上。 “这里原有的十几件健身器材已经老旧,超过了安全使用年限,因此要进行更换升级。”此处健身器材安装项目负责人周鲲说,工作人员已于8日将老旧健身器材移出,新器材月底前即可投用。周鲲说,此外,洛浦公园珠江路口附近的健身器材因超期服役也在同步进行更换,20多件新健身器材月底前可投用。

  【求证二】 “新国标”健身器材更安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次健身器材换新还与室外健身器材“新国标”有很大关系。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与原先实施的2003年版《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相比,“新国标”对室外健身器材的生产工艺、结构、功能等作了更严格的规定。比如,“新国标”将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提高到8年,而此前,不同情况的器材安全使用寿命分别为2年、4年、6年;增加了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要求,对铅、镉等可能造成中毒、致病的物质做出限值规定;将手及手指剪切、挤压和卡夹伤害间隙禁区,由“9.5毫米~25毫米”修订为“8毫米~30毫米”等。洛浦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洛浦公园北堤多处设有健身器材,不少都是按2003年版国标生产的。美术馆路附近小广场和珠江路口的原有健身器材,大部分是2000年至2007年安装的,均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该负责人介绍,去年,在市体育部门的协调下,省体育局为洛浦公园配发了120件符合“新国标”的新型健身器材。其中,约60件用于4处新建的健身园(分别是位于美术馆前的健身路径健身园和乒乓球健身园、王城大桥东侧空竹练习园、珠江路口乒乓球健身园),目前均已投用。此次换新,美术馆路附近小广场和珠江路口将使用近50件新型健身器材。

  【求证三】单杠、双杠等暂无法安装不少市民反映,美术馆路附近小广场原先设有单杠、双杠、天梯等,这几件器材最受年轻人和身体强壮的老年人喜爱,不应该拆除。对此,洛浦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几件器材不但存在超期服役现象,而且已经出现多处安全隐患,如普遍存在表面涂层大面积磨损、锈蚀严重现象,使用者不易抓牢,易从高处跌落;天梯上横管缺失,侧面横管断开、磨损,锋利断口易伤人等。 “更重要的是,此处场地不符合‘新国标’对单杠、双杠、天梯等器材的安全要求。”周鲲说,按照“新国标”要求,此类器材下应设置沙坑进行安全防护,而且安全碰撞空间无法得到保证。该负责人表示,市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单杠、双杠等暂无法安装。洛浦公园的健身器材均由省、市体育部门配发,目前并无配发符合“新国标”的健身器材。今后,他们将与体育部门加强沟通,如配发此新型健身器材,将科学选址、设计、施工,让市民安全、快乐健身。(记者郭宁康文/图)

[ 责任编辑:周萌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他为啥不能通过运动降血压?
他为啥不能通过运动降血压?
  • ·“我有焦虑情绪?弄错了吧!”
  • ·天天运动 低密度脂蛋白不降反升?
  • ·36岁的她,突然剧烈腹痛
  • 城市阳台暖意浓 洛城蝶变日日新
    城市阳台暖意浓 洛城蝶变日日新
  • ·朱延振:痴迷三十余年 耕耘盆中乐土
  • ·邻近小城访三苏,羊肉饸饹香久留
  •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  
    新闻排行
  • 惠及居民近3万户!洛阳今年已改造...
  • 搪瓷盆草莓蛋糕走红 怀旧何以成为...
  • 孟津黄河湿地冬景如画【高清图】
  • 2024年拟认定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 洛阳着力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洛...
  • 全省首家高纯气瓶装备检验站在洛揭牌
  • 老城区:催花牡丹迎来销售旺季
  • 洛阳北易:科技创新推新品 开拓市...
  • 双椒融合产业园:建全产业链 打造...
  • 老城区:催花牡丹迎来销售旺季
  • 百姓呼声
    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内有人种菜?
    禁止共享电单车在市区或主要道路通行?
    精彩图片
    新安县磁涧镇:丹...
    郭蓉怡:青春接力 ...
    中科信息产业园(...
    于延明:豆香四溢 ...
    精彩热帖

    桥上风景

    冬日里的随拍

    龙门石窟印象

    省工疗养老院景观
    /桂花飘香的季节
    /迷恋嵩山
    /游上清宫有感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